全体同学:
学校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提高我校自主创新能力,切实提高本科学生的综合水平和创新能力,研究决定开展二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事宜,现将创新实验项目立项事宜通知如下:
1、对象:安徽大学在校本科一、二、三年级学有余力的学生,鼓励多学科、团队合作申报。
2、指导教师:各院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3、项目来源:各种竞赛活动项目、院系发布创新工作指南项目、学生根据专业特点与个人兴趣提出的项目。 4、立项要求:由学生牵头负责立项工作,负责项目的学生填写《安徽大学学生创新实验室(基地)学生创新基金申请书》,指导教师由负责项目的学生聘请,报各院系的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推荐。特别注意创新项目不得是毕业论文题目或教师的完整科研项目。对于审查通过的、切实可行的实验项目,实验与物资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创新实验室(基地)工作委员会批准,学校对批准的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安排进入创新实验室进行工作。
5、时间安排:
2007年6月20日-2007年6月30日,学生申报;
2007年7月1日-2007年7月4日,各院系学术委员会审查,推荐;
2007年7月5日-2007年7月8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批准。
6、项目验收:创新实验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确需延长的,须经创新实验室(基地)工作委员会批准;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写出总结,提出验收申请;创新实验室(基地)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校内外专家或研究人员对项目成果或论文进行评定,鉴定其研究成果;验收合格后,创新项目才能得以结题。
7、对于文科及其他学科的学生,需要实验场所可向院系提出申请或向我处提出申请,我处将帮助安排实验场所。
请各位有兴趣的同学下载并填写《安徽大学学生创新实验室(基地)学生创新基金申请书》,交至各院系办公室,待整理汇总后报我处计划与统计科(教东220室,联系电话:5107048,联系人:裴明军)。
特此通知。
实验与物资设备管理处 2007-6-20 |